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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說自己沒人愛,但卻有人表示好意
有時想自己應該有人緣,但欣賞的人卻總擦身而過
身旁的朋友,失戀了卻很快容易的找到新的伴
而自己距離上一段情已很久了,卻還是遇不上愛情


朋友不只一次勸我,有人喜歡你就接受啊
別挑了沒魚蝦也好,有更好的再換
但我總覺得不適合的,可以做朋友,但別做假情人
這樣會讓愛你的人傷的更深


有時男女在一起,外貌或許可以先佔個1、2分
但一定要頻率對了,互相有意思了,兩個人在一起才會產生愛情



其實我不知道,當你或妳遇上另一個人的時候,是怎樣想的?
是想他很帥或她很美,在床上一定很火辣可口
還是想著這個人的一切,很耐得細嚼慢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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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篇內容截出自己感同身受的辭句,如想要看完全篇文章,請點上面網址就可以了


設計師是世界上最多餘的職業。



身為設計師最大的苦惱,第一,是發現自己根本沒有才華。第二,就是發現根本沒有「市場需求」這種東西。這世界上有各種職業,滿足各種需求。你需要酪農養牛擠奶給你喝,需要建築師與土木工人蓋房子給你住,需要醫生幫你六分鐘護一生,需要林志玲滿足你的性幻想,你需要各種東西,於是有各種職業。但你並不一定需要一個設計師。



我敢打賭,如果大洪水又來了,大家要領號碼牌,準

備擠上諾亞的方舟,設計師代表的號碼肯定還在國王企鵝跟肉毒桿菌的後面。怎麼會這


樣呢。



說穿了,生活中即使少了設計師的存在,也不會有人感覺到真的很不方便、不會有人大叫「沒有設計師實在是活不下去」之類的。但少了你家斜對面的7-11可能就差很多。所以有超商業者跟超商職員這種職業的必要性。但在設計界找不到這種例子。


所謂設計,創造的只是「附加價值」而已。尤其「附加」這兩個字很難被抹掉。設計是一種動作,這個動作得附加在具體的物品上面,才會產生價值,具有意義。比方平面設計、服裝設計、產品設計、室內設計、髮型設計、包裝設計、網頁設計等等。但是仔細回憶(如果你年紀夠大的話),或翻翻近代歷史,你會發現,一直到上個世紀初,世界上都還沒有專職的設計師這種行業。最早為人所熟悉的設計大師Raymond Lowey,是1930年代才崛起的。你說怎麼可能?好的設計為人們帶來卓越的美感體驗,帶來便利的生活,在沒有設計師存在的年代,誰帶給人們這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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