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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師是世界上最多餘的職業。



身為設計師最大的苦惱,第一,是發現自己根本沒有才華。第二,就是發現根本沒有「市場需求」這種東西。這世界上有各種職業,滿足各種需求。你需要酪農養牛擠奶給你喝,需要建築師與土木工人蓋房子給你住,需要醫生幫你六分鐘護一生,需要林志玲滿足你的性幻想,你需要各種東西,於是有各種職業。但你並不一定需要一個設計師。



我敢打賭,如果大洪水又來了,大家要領號碼牌,準

備擠上諾亞的方舟,設計師代表的號碼肯定還在國王企鵝跟肉毒桿菌的後面。怎麼會這


樣呢。



說穿了,生活中即使少了設計師的存在,也不會有人感覺到真的很不方便、不會有人大叫「沒有設計師實在是活不下去」之類的。但少了你家斜對面的7-11可能就差很多。所以有超商業者跟超商職員這種職業的必要性。但在設計界找不到這種例子。


所謂設計,創造的只是「附加價值」而已。尤其「附加」這兩個字很難被抹掉。設計是一種動作,這個動作得附加在具體的物品上面,才會產生價值,具有意義。比方平面設計、服裝設計、產品設計、室內設計、髮型設計、包裝設計、網頁設計等等。但是仔細回憶(如果你年紀夠大的話),或翻翻近代歷史,你會發現,一直到上個世紀初,世界上都還沒有專職的設計師這種行業。最早為人所熟悉的設計大師Raymond Lowey,是1930年代才崛起的。你說怎麼可能?好的設計為人們帶來卓越的美感體驗,帶來便利的生活,在沒有設計師存在的年代,誰帶給人們這些?


答案是:畫家,工匠,還有發明家,以及在各個專業領域克盡職守默默奮鬥的先輩。在你阿公的阿公的阿公那個年代,畫家除了被請去教堂畫壁畫之外,也會打打零工,幫陶瓷藝品上漆,或幫鏡子、懷錶之類的小東西畫些裝飾性的圖案。許多的工匠或雕刻師傅也兼做一些高技術水平的代工,比方各類手工藝品,如雕工精細的煙斗、扇子柄,或是去廟裡雕樑畫棟。發明家在沒有專利權的時代當然只能是兼職的,他們開發並改良各種器具,透過商人成為商品。至於裁縫師,則身兼服裝設計師的角色,而建築師本身就是室內設計師。作家插花為商人寫文案或海報標語,再找個小牌畫家幫忙畫插圖,這就叫做廣告設計或商業設計。


沒錯,「設計師」的功能其實被包含在各種行業之中,在沒有設計師的年代裡,具有藝術天份的人自然沒辦法三心二意,要嘛就潛心學畫學雕刻,要是混不出名堂,就乖乖回家繼承父業,成為各行各業的一份子,這些人在他們各自的專業領域裡,融合他們的專業涵養與藝術天份,創造出許多令人讚嘆的工藝作品,為充滿戰爭血淚的人類歷史妝點一縷繽紛。與現代講究分工精細的產業結構相比較,他們也許稱不上專業的設計師-只因為沒有學過造型原理、色彩學、人因設計之類的碗糕,但他們的心血結晶所展現的,對美的執著與專業素養,往往另我們這些晚了幾世紀的後生晚輩感到慚愧。


設計工作的本質是絕對正面的,這樣的工作仍然是需要有人去做的,但「設計師」這種東西真的是多餘的。如果各行各業的人都能真正用心做他們的工作,盡他們的本份,這世界上根本就不需要有設計師這樣的職業存在。當然,這樣的職業畢竟還是出現了,但其背後的因素,根本就是來自於人類自己的墮落。


於是人們開始喊忙,大家都在工作與玩樂之間疲於奔命,工作變成了累贅、變成了負擔消費所需支出的「必然代價」,人們不再敬業,不再以自己的職業為榮,於是專業素養開始低落-美其名是朝向分工精細發展-其實是專業面向愈來愈狹窄。因為分工精細所以工作變得單調乏味,但乏味的工作卻不乏人做,因為多得是不想在工作上花腦筋的人。於是各種產品變得粗製濫造(這不是我瞎掰,這是工業設計發展初期確有的現象),再也沒有人肯耐著性子作出美觀又好用的東西。


但這樣也就算了,要是大家能滿足「東西能用就好」的話也沒有問題,偏偏問題來了,消費時代的人們熱愛虛榮,需要各種美的東西來炫燿,於是乎需求來了。設計師翩然而生,背後還有十二道金光,好像從來沒有人能像設計師一樣點石成金,把笨拙的家具變成富人爭相收藏的藝術品,讓公司的產品供不應求,不僅帶給人們便利,還帶給人們歡笑,帶給人們慾望,帶給人們滿足。


於是設計師的價值在健忘、愚蠢、短視、膚淺的消費大眾與數鈔票數到手軟的製造業者口碑中被建立起來。設計界的黃金年代在二次大戰後蓬勃展開,所有為人所熟知的大設計家陸續發光發熱,偉大的設計作品帶來了話題、財富、名氣,甚至成了美術館的藝術品收藏。設計這行頓時變得夢幻起來,好像冠上設計師的頭銜就代表品味與才華,有設計師加持過的尋常商品一下子就變得熱賣,於是各種製造業紛紛需要設計師了起來,而稍微對美術工藝有點概念的人也開始對這個新興行業躍躍欲試,大家都想:「要是能成為一個設計師的話,那就太屌了。」


從此以後地球上就多了「設計師」這種族群。他們穿著與眾不同,對音樂或前衛藝術好像很在行,常能講出一些你聽都沒聽過的名字。他們擅長把各種東西擺到不尋常的位置,把你熟悉的各種工業產品修改成莫名其妙的怪異造型,以營造出所謂的「設計感」,有設計感的東西,通常可以賣比較高的價錢。當然他們會有各種理由,比方說這是人體工學的考量,或者這樣的造型是受到XX主義的影響。但是誰在乎?大部分的消費者都不在乎。他們只在乎他們的錢可以買到與眾不同的新穎產品-如果是知名設計師的作品就更棒了。


於是設計師的頭銜表面上看起來很稱頭,但實際上卻處在一個十分尷尬、十分弔詭的處境裡。他們不具備生產所必須的專業素養與訓練,他們只負責生產末端的修飾工作。他們可以提供各種改善現況的建議,但這些建議往往受到技術與成本的多方限制。傳統產業裡的行銷與生產單位,才是左右產品形貌的決定性因素。這根本不是什麼新興產業,這是因為人類一直偷懶,品味一直下降所造成的產業漏洞,設計師填補的是人類自甘墮落而引發的後果,一種本來應該由各行各業的專長人員分攤掉的古老工作。應該要有人負責的事情現在沒人做了,於是有了「專門的人」來做這件事,久而久之,這樣的職位就被解釋成「專業」。根本是狗屁,但這就是現實,設計這行的確是「應人類需要」而生的職業,在現今的產業結構與消費者需求影響之下,設計師的功能甚至變得十分關鍵(能否掙得財富與虛榮的關鍵)。


 




如果有人告訴你,設計師是世界上最多餘的職業,也希望你能證明:他是錯的。

 














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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